
俊秀(左)有天(中)在中(右)
北京时间6月30日下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SM公司日前以诬告、名誉损毁、业务妨碍等罪名将金俊秀等三名东方神起成员成立的化妆品公司社长姜某告上了法庭。
姜某曾于2009年8月将SM公司代表以名誉损毁罪告上法庭,称金俊秀等三人与SM公司解约明明是因SM公司强迫他们签署不合理协议,而SM公司却将这一责任归咎于该化妆品公司,要求SM公司进行经济赔偿。
而SM公司在近日提出的诉状中称,化妆品公司代表对SM公司提出的诉讼已在今年5月31日被法院判决无效,为了避免该化妆品公司对SM公司以及东方神起粉丝造成进一步的损失,所以决定将该公司社长姜某告上法庭。金京民/文
(编辑者: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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